近年来,在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萧山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审计整改,连续多年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使审计整改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近日,萧山区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萧委办[2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要做到“四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落实审计整改,是审计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管理决策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通过审计整改,规范管理、维护大局、促进发展。《意见》把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上升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的来认识,明确指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是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折不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工作,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整改落实要到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落实措施、认真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敢于对本部门的问题承担责任,要亲自抓,督促检查,解决重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做好“纠正、整改、完善”三大步工作,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着眼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加强建章立制,逐步建立起治理和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是督导、考核要到位。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和审计整改督导机构,实行“分工负责、分类督办”。加强督促指导,搞好审计整改服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审计整改验收。在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跟踪审查落实情况,发挥审计部门的权威作用,对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单位要及时向政府通报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将作为对区级单位、镇街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列入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范畴。对不执行审计决定或落实审计意见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定为当年度考核优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学习提高要到位。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预算法》、《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审计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财经法纪观念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意识,依法理财,按章操作,理解和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肃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大力营造自觉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社会环境。
(萧山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