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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关注金融危机下出口收结汇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09-06-30【选择字号:

  近期,萧山区审计局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对出口企业现状进行了专项调查。审计发现,去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较大,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人民币的升值引发的高汇率风险对出口企业造成了极大压力。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出台于2008年8月4日起实行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一些规定没有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出口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出口企业的重视。主要影响表现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收结汇时间延长,影响出口企业资金流转。“办法”规定,企业到账外汇必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等待电子报关单联网核查完成后才能结汇,这一过程便形成一个收汇周期,一般正常情况下结汇要一星期左右,这样就必然影响企业的收结汇速度,企业流动资金的减少不可避免,从而造成企业资金紧张、财务成本也相应加大。

  二是操作程序复杂,核定可结汇额度存在一定难度。企业结汇和划出外汇必须填写《出口收汇说明书》,不仅增加了工作量,更为重要的是每家企业的可结汇余额如何核定目前尚难确定。核定的额度过低,可能会出现一些应该及时结汇,因为额度不够而延迟结汇的情况。

  三是“办法”对预付款结算出口企业的冲击较大。在当前信用证遭受冷落、贸易环境复杂多变且由此间接导致的国际贸易诚信状况欠佳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选择通过提高预付款(订金)比例的方式,减少成本损失与诚信风险,而办法对预付款的结汇根据上年实际设置了一定限制比例,企业难免陷入两难境遇:一方面,多收预付款就等于核查时多占流动资金,同时可能面临结汇周期内的汇率损失;另一方面,少收预付款,就要冒合同违约风险以及直接的汇率风险。

  四是对进口延期付款的限制也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办法”对延期付款的进口额度规定不超过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一定比例,这样就可能会让一些原本可以正常利用的国外资金资源被放弃。

  五是贸易和管理方式如何确定也成了新问题。外贸企业原来都在采用提前收汇、进口延期付汇、出口押汇等结算方式,解决流动资金周转,以实现融资和规避人民币汇率升值风险。如今,出口押汇将因实际货物贸易晚于出口押汇行为的发生而无法实施,对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会影响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审计认为,在当前国际、国内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外汇新政直接将矛头指向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迟付款,成为一把双刃剑让出口企业“雪上加霜”。应该说有关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明确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将企业确已实际出口并收汇,但因出口数据传输时滞原因导致可收汇余额暂时不足的,银行可凭企业承诺说明函先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 同时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但是同时又明确企业应在办理结汇或划转后30个工作日内补办联网核查手续,这对出口周期较长的企业说又是一个新的难题。

  为此,审计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完善服务体系,做好服务角色,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尽量缩短银行、海关、外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间,使企业的预收款能及早到位投入生产。

  二是要改进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 改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适当情况下可允许企业先结汇后核查,提高企业出口货款与收汇比例和进口货款延期付汇比例,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三是各出口企业要尽快熟悉新政内容,注意不同贸易类别下收汇核注的不同方法,保证出口报关单与外汇局的出口预收货款数据一致。

  四是企业要应对结汇新政,加强内部管理,尽量缩短生产出口周期,做到尽早发货与报关出口、尽早收汇、通过核查结汇,加快资金的周转与结汇的及时。

                                 (萧山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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