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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新路子

发布时间:2009-02-02【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探索符合审计转型需要和适应干部管理监督需求的审计结果报告模式,近日,市局提出了《2008年市本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几点参考意见》。

  《参考意见》从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原则和结果报告模式等四个方面对2008年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提出了原则意见。

  ——审计目标要更加明确。构建以全部政府性资金绩效审计为重点内容,依据部门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在对部门重大经济活动“问效”基础上实行“问责”的审计新模式。促进部门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部门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进部门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审计重点要更加突出。一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审计。即法定的主要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情况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审查其在工作规划、工作布局和资金分配使用上是否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预算执行及其相关经济活动审计,包括预算编报是否依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决算的编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专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资金有无专款专用、有无达到预期效果,结余的处理是否合规。并对较大数额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分析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三是部门内部管理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特别要关注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性、程序合规性、结果效益性等;对单位内部、下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的管理情况。四是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审计。信访和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有关经济活动和日常财务报销中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审计评价要更加客观公正。《参考意见》要求,审计评价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问责问效为核心内容,坚持以责定审,以审定评。要根据部门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本着权力与责任一致原则,客观评价其应负的经济责任。《参考意见》还强调,审计评价应客观公正,好的方面要充分肯定,不足之处要明确指出;审计评价应防范风险,评价事项限定在审计事项范围,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前后照应,避免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审计报告要更加符合使用者要求。尤其是结果报告模式鼓励创新,本着让报告使用者看得懂、用得着,为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利用审计成果服务的原则,对市本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模式提出了三种基本框架,使审计结果报告有了大体一致的文书格式和框架结构。

  (经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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